今年以來,隨著大鱷360炒熱了360兒童衛(wèi)士,周教主把整個兒童防丟失這個市場徹底打開,早在周教主做360兒童衛(wèi)士還沒炒熱之前,就已經有類似的產品在市面上流通,比如步步高的小天才系列等大投入大力度推廣的兒童防丟手表。還有諸如防丟片,小覓等等其他形式的產品我就不一一累述,小編這篇文章,并不是主要說他們,而是想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這種需求。
任何存在的東西都有他的道理,防丟失產品那么火熱,發(fā)酵于兩步反應被拐兒童的電影《親愛的》和《失孤》,大部分人看完這兩個電影后會有以下幾個反應:一.人販子真該死,中國刑法量刑太輕,應該直接判死刑。這個觀點曾經引發(fā)了一個很經典的社會話題,從中也看出了微信朋友圈傳播的恐怖之處,那就是
大家對這個圖片是否很熟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是一場鬧劇,人販子本身最高刑法就是死刑,一竿子打死只會讓人販子鋌而走險,犯下更嚴重的罪過。就好比販毒,販毒五十克就量刑死刑,致使很多毒販武裝到牙齒,抓捕過程中反抗射殺警察等各種惡劣行為。我們反過來想,沒有需求,就沒有供給,之所以會有人販子這種犯罪行為,是因為中國古老而根深蒂固的傳宗接代思維在作祟,還存在這種想法的人,都是在偏遠山區(qū),受教育程度與法律常識非常低,筆者認為這才是根本。
第二種思維就是做父母的沒有盡到自己看管好孩子的責任,放任還沒有辨識能力的孩子自流。電影《失孤》劉德華飾演的主角非常自責自己因為一時的疏忽就給了人販子機會,長達十幾年的尋子路程都未曾原諒過自己。我們不禁在想,疏忽是因為什么?忙碌?對自己孩子的重視程度?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
我們來看看前段時間的一個新聞,無關人販子,只是一對夫妻把自己的孩子鎖在汽車內兩個多小時,活活悶死。這件事情我相信受傷害最大的,應該是這對年輕夫妻,最輕都會留下一輩子的心理陰影,重一點,一輩子自責無法自我救贖。處理這種事情,加拿大有明文規(guī)定,不可留自己的孩子單獨在汽車內五分鐘以上,如果被警察發(fā)現,將直接剝奪撫養(yǎng)權。當然,這種事情并不是國內獨有,國外粗心家長也不少。
諸如此類事件,在這個人人自媒體時代,簡直是把防丟失這種產品炒到一定的火熱程度了,但是我們不禁在問,防丟失產品,能起多大作用?現在讓我們細細的分析各種功能的應用場景。
第一:電子圍欄,這是針對獨自在外求學的適齡兒童的功能,因為大部分的產品都有,我們就認定他為基礎功能。具備這個功能的基本上的佩戴形式都是手表,能帶上手表的都是六歲以上的孩子,走丟的孩子大部分都是六歲以下,還未產生辨別能力的幼兒。所以筆者判定他并不足以防止大部分走失場景,在有可能走失的場景基本上都有家長陪伴,六歲到十二歲這個階段是小學階段,小學階段的走丟概率遠遠低于六歲以下(六歲以下的兒童在有記錄的人販子口供中得出是比較好抱走和沒有太深刻的生母記憶)
第二:藍牙短距離信號傳輸與GPS定位,基站定位技術疊加的定位技術。這個功能也是標配功能,或者說是最基礎功能。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任何被拐被抱的孩子佩戴這種顯眼產品都是第一時間被犯罪份子移除的對象,真發(fā)生這種意外,除非反應速度快,父母就在身邊不遠,且報警反應大,還有可能制止,要不然就是追悔莫及的結果。何況就算多重定位技術疊加精度也有限。
第三:通話功能,這個功能基本上就是增加親子互動的,對于防丟意義不大。
那么,在我們看來,防丟產品并不能做到防丟,為何還有更多的廠家涌入這個藍海?
我有一個朋友,在自己的孩子經歷過一次走失后一頭扎進了這個行業(yè),他走訪了上千個普通家庭,發(fā)現他們對防丟失產品都有一種覺得防丟失就真的能防丟失的錯覺(各大廠家廣告做得好),他給他女兒買了各種防丟失產品,測試使用,模擬場景,最后發(fā)現這是一個無解的剛需,除非人類科技發(fā)展到人體植入GPS定位系統,否則怎么都斗不過人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