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職之前,大華股份(41.20,-0.59,-1.41%)的副董事長王增鍬就拋光了手頭所有實際可流通的公司股份,套現(xiàn)額超過2000萬元。
大華股份在6月1日發(fā)布的午間公告中稱,公司當日收到副董事長王增鍬的書面辭職報告,其因個人原因辭去副董事長及董事職務(wù),且辭職后不再任職于上市公司。而在向董事會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前,王增鍬已開始拋售公司股票。
今年5月21日、22日、26日三天內(nèi),王增鍬分別拋售了大華股份16.35萬股、19.9373萬股、13.4002萬股,每股成交均價分別為42.06元、41.77元、41.96元,總計通過競價交易拋售了49.6875萬股,套現(xiàn)2082.73萬元。這筆股份恰恰是王增鍬持有的實際可流通的股份,而且在今年5月20日方才取得上市流通權(quán)。
王增鍬總計持有198.75萬大華股份的股份,均為限售流通股,這筆股份在2009年5月20日取得流通權(quán),但因為王增鍬同時還擔任了上市公司副董事長一職,其任職期間每年轉(zhuǎn)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5%,因此實際可上市流通的僅為49.6875萬股,剩余的149.0625萬股則被繼續(xù)鎖定。也就是說,通過上述短短三天內(nèi)的交易,王增鍬已經(jīng)出空了其能夠流通的全部股份。
同時,在5月26日拋售完了將近50萬股后,王增鍬即向董事會提交了書面辭職報告。因為根據(jù)規(guī)定,公司董監(jiān)高人員在離職半年后不能轉(zhuǎn)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這也給王增鍬此前的密集拋售做出了合理的解釋。
不過離任之后的王增鍬的股份拋售依舊要遵循相關(guān)規(guī)定,即自申報離任6個月后的12個月內(nèi)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數(shù)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總數(shù)的比例不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