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7月1日發(fā)布公告,公司承擔的某電子信息產業(yè)技術改造類項目(簡稱“項目”)獲得政府補助資金,金額為5000萬元。
一、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工信部關于XX項目的復函》(發(fā)改高技〔2020〕692號),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承擔的某電子信息產業(yè)技術改造類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獲得政府補助資金,金額為5,000.00萬元。上述政府補助資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劃撥至公司賬戶。
該項目技術來源于公司前期承擔的國家重大專項科研成果,通過新增半導體工藝類設備和測試封裝類設備進行工藝升級和產能提升,計劃提升公司非制冷紅外探測器芯片工藝水平和產能規(guī)模。本項目建成后,對提高我國紅外焦平面圖像傳感器芯片的整體技術水平,提升批量制造能力和保障供應能力都具有重大意義,為實現非制冷紅外探測器芯片完全自主可控打下堅實基礎。該項目也標志著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對公司非制冷紅外探測器芯片技術先進性和現有產業(yè)化基礎的認可。
二、補助的類型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補助類型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6號一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第四條規(guī)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yè)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公司本次獲得的政府補助金額為5,000.00萬元,按照項目概算書的使用計劃,全部用于本項目費用化的科研支出,故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2、補助的確認和計量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6號一政府補助》的規(guī)定,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yè)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yè)日?;顒訜o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yè)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財政補助資金將依據《企業(yè)會計準則》計入“遞延收益”,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照本項目對應的資產的折舊年限,將遞延收益平均分攤轉入當期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按照本項目實際科研進展分期轉入當期損益。具體的會計處理最終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為準。
3、補助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通過本項目建設,公司將在工藝升級和產能提升的基礎上充分發(fā)揮產品的規(guī)?;?,提高公司探測器整體技術水平并降低成本,滿足下游客戶對產品性能、價格、可靠性和供貨穩(wěn)定性等多方面的要求,為公司未來業(yè)務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本次所披露列示補助預計將增加本年度利潤,最終結果以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審計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