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大型商場、綜合超市和金銀珠寶店的安防工作,切實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和應急能力建設,提高商場、超市、金銀珠寶店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和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確保全市商場、超市、金銀珠寶店的安全,全力促進“平安長沙”建設。從9月10日開始至10月30日前,長沙100余家大型商場、綜合超市、金銀珠寶店都要按要求安裝防砸玻璃柜臺。
根據相關管理規(guī)定要求,全市各大型商場、綜合超市、金銀珠寶店在加強人防的同時,必須切實加強安防設施建設,金、銀等貴重金屬或珠寶經營區(qū)應設置在相對安全區(qū)域;店內新設置黃金、鉑金首飾等貴重金屬或珠寶的展示柜要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防砸玻璃制作的柜臺;店保管室要安裝符合國家安防標準防盜安全門,并安裝可視門禁系統(tǒng);金銀珠寶首飾、貴重商品柜臺和專門保管室要設置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專用保險柜;營業(yè)廳、保管室要安裝防入侵報警設施;總出納室、大額現金押送通道、金銀首飾貴重商品經營區(qū)、包裹寄存柜等區(qū)域以及出入口應安裝視頻監(jiān)控裝置,監(jiān)控圖像資料的保存期須30天以上,并與與長沙市公安局110報警系統(tǒng)聯網。